发表时间:2014-11-25
记者从市旅游质监所了解到,全市旅游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启动以来,全市共有87家旅行社因为聘用导游人员数量不达标,被责令限期整改。
为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市旅游质监所就旅行社、导游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组成两个检查组,对全市旅行社、导游员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全市尚有87家旅行社存在聘用导游人员数量不达标情况,遂根据相关规定对其下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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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其中,“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