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05-12
日前,国家发改委联合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等11部委联合公布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名单,全国共143个具有代表性的市、县入选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其中30个为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我省有5个市、县入选,黄山市和池州市成为市(州、地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安庆市岳西县、六安市霍山县、宣城市宁国市成为县(市、区)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
据了解,确定为示范区的市、县(区)要重点突出创新、示范两个方面,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规划实施、制度建设、投入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的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国家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同等条件下,各省(区、市)将优先安排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实施。支持各示范区统筹规划生态保护与建设任务,在遵循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安排各渠道资金,分步落实建设任务,发挥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