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9-20
十一旅游旺季即将到来,近年来通过微信群、培训机构、保健品公司、保险公司等组织旅游的现象越来越常见。
但是,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
2019年文旅部曾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明确表示:通过微信群、保健品、保险公司、培训机构等没有旅游资质的组织和个人,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非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这种出游方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意外或者纠纷,很难维权。
随着自助游的普及,这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教育培训机构通过微信群、QQ群等方式,非法发布旅游产品,宣传旅游线路,面向社会招徕、组织、接待市民或驴友们外出旅游的行为却屡见不鲜。
实际上它们没有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许可证,是不能从事经营性旅游业务的。
这些非法旅游经营机构和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利用人们爱贪便宜的心理,用极低的价格,加上免费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一些老年旅游朋友们参加。
在实际的旅行过程中利用培训、洗脑等方式诱骗游客购买高价的保健品、礼品等商品谋取暴利。
而更让旅游部门担心的是,这些组织或单位并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游览过程中的人身财产提供安全保障。
在旅游中一旦出现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时,往往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组织者进行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对此类纠纷和投诉也无法受理。
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俱乐部及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
旅行社是依法成立且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旅游企业,对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相应责任。
而且,旅行社依法缴纳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险,分别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和因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遭受的损失及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的赔偿。
另外旅行社除了依法购买高额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外,有的还购买了一定数额的意外险,基本能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时得到有效的赔偿。
而这些保健品销售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旅游活动,除了意外险,很难再有其他保障,有些甚至连意外险都没有。
为了保护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旅游者外出旅游时还是要选择正规旅行社。
所谓正规旅行社,即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在此也提醒一些组织和群主,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做出违法行为,即使在不盈利的情况下,组织旅游也要找有资质的旅行社来操作。
另外,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了《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的各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明确指出:实际从事招徕、组织、接待线下旅游活动,提供《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旅游相关服务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平台经营者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进行核验并依法进行登记。未经平台核验和登记的经营者不得在平台内从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
简单的说就是,无论你是通过网络还是线下招揽游客,从事旅行社业务,均需要取得旅行社相关经营资质才能从事旅行社的相关业务。